雪白的煤气灯不知疲倦的亮着,好像一支巨大的毛笔,把这屋里的一切都晕染上了淡淡的墨迹般的影子。所有的影子都是静静的,只除了一个例外。房屋四壁变成了它跃动的舞台,不动声色的记录下了它每一次都颇为规律的运动轨迹。自左而右,自上而下,周而复始。
来美国一年多了,以前的书写习惯差不多全忘了,连毛笔怎么拿的都不清了。还好自己当时只花了半天就学会用钢笔了,写起来比毛笔流利多了。虽然隔不了多久就要重新蘸水,不过习惯了就好了。以前在中国的时候,写字都是从上到下一竖行又一竖行,到了美国以后就变成了从左到右一横行又一横行,这倒没什么,说实话感觉反而顺畅多了。那磨磨唧唧绕死人的文言文也不用再读了,还是白话文方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