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惊现女尸
已是第一章

“这具尸体需要做进一步的检查。”洛克警官说,他扭头看了一眼身后的曹曲,顺势低眼看了看他手中的笔记本,“把法医说的话都给我记清楚了,你知道我追求的是一!字!不!差!所有的蛛丝马迹都不要错过。”

一直跟着洛克警官办案的曹曲点头,干这些他早就已经轻车熟路。

洛克警官的本人并不像他的名字那么洋气,他是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,之所以叫做洛克只是因为他实在不喜欢自己的本名——乔家业。曹曲喜欢跟着洛克警官一起办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,洛克警官是整个警局里愿意相信自己的唯一一人。

躺在床上的是一具女尸,洛克警官站在床边上,而听了洛克警官的话之后的法医却忙着做各种检查,作为一个记录员,曹曲也不敢懈怠。只见法官用手把死者紧闭的眼睛扒开,用电筒照了照,摇摇头。曹曲在本子上记着:左眼正常。法医同样的动作检查了死者的右眼,依然摇摇头。曹曲也很快在笔记本上记下:右眼正常。之后,他毫不犹豫的在后面打了个括号,写上“右眼的红血丝比左眼略多”。这个是曹曲的一个习惯,或许这并不是好习惯,就像洛克警官常常说的“那些有的没的,无关紧要的东西你能不能别写出来,没用还浪费我的分析时间。”可是,曹曲一直改不过来,他觉得只要是异常的奇怪的地方都有记录下来的必要,因为在某个时刻它们很可能是重要的证据。当然,很多时候,事实证明他写的那些东西确实没什么用。可是他的坚持得到了洛克警官的认可,他尊重他的习惯,可是唯一的前提是法医的结论一定不可以错过。

曹曲脑子很灵活,逻辑思维也很强,很多的想法对案件都有推进作用,这也就是洛克警官相信他的前提。然而在警局里同事们都叫他“曹疯子”,因为很多时候他的想法总会让人觉得他疯了。当然,曹曲并不在意这些,他真正在意的是破案抓到凶手。而唯一一个觉得他不是一个疯子的人,或者说觉得他不是一个完全没用的疯子的人就是洛克警官。

“死者左手紧紧抓着床单,右手搭在上腹,右手手指弯曲,。”曹曲很快就把法医的话给记下了,一边记着还不忘观察死者。他发现死者是个40岁左右的妇女,从她的皮肤来看是个贵妇的模样,只是皮肤并没有那么白皙,反而略显得有些暗淡,死者显得非常的消瘦,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病鬼。在本子上记下这些之后,才想到或许只是死者的肤质所导致。

“床单凌乱,可见死者生前在床上做过挣扎或者翻滚。”法医还在检查,“指甲里没有任何残留物质。”曹曲余光可以看见法医似乎发现了什么一样,凑到死者的脸部,用手点了点死者的腮部,接着说,“死者腮部肌肉较紧,牙齿紧闭。”

记下这些的时候曹曲的瞳孔不禁微微一缩,脸色有了轻微的变化,站在一旁的同事小刘很快就发现了他的不对劲,轻轻地碰了碰他,“曹疯子,想什么呢?你不认真做记录是不想干了吗?”曹曲这才回过神来,径直看向死者的枕头边,果然发现了那里蜷曲着好几根头发。“太像了,真的太像了。”曹曲在心里暗暗地想着,这一场景和他母亲死时的情景太像了,同样是捂着肚子,只是他的母亲是用双手在捂,而此时的死者只是一只手在捂。她们同样紧闭着牙齿,似乎生前正咬着牙经历着撕心裂肺的痛苦。还有个出奇一致的场景是枕头边上的那几根头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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