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五岁那年,我就已经病死了。可是,你为什么要强行留住我?你以为,占用别人身体活着,我会开心?你以为,把我整容成原来的样子,我就能活得安心?不是的,爸爸,这十几年来,我每天夜里都做噩梦。那些被我占了身体的女孩儿,她们每天都会回来找我!如果不是为了你能开心,我早就自杀了!”
罗薇第一次对父亲吐露心声,罗荣空瞪着一双茫然的眼睛,只是喃喃道:“小薇,我都是为了你呀!”
“为了我?都是为了我?!你为了我,竟亲手杀死了我的妈妈!”罗薇哭得不能自已。
罗荣深深低下了头,这一刻,我猛然发现,他的额角,多了几根白发。
忽然有一滴雨滴落在了我的脸上,我抬头看去,一场暴雨势在必行。
罗薇的面部表情忽然变得扭曲起来,须臾,一个近乎透明的罗薇便从原来的身体里分离出来。
罗荣看她这般模样,近乎疯狂地扑了过去,然而,他却扑了个空,直接撞上了她身后的墙壁,额头撞出了一个血洞,鲜血汩汩流下,样子很吓人。
罗薇苦笑着说:“爸爸,我要走了,我要去赎我的罪。如果在那边,我能见到我妈妈,我会求她原谅你。我希望,你也能洗刷自己心中的罪恶,或许,下辈子,你还能做我最最敬爱的爸爸!”
说完,她转身,便走进了虚无的夜空中,没有一丝留恋。
罗荣一瞬间仿佛被抽光了全身的力气,双膝一软,跪在地上。抬头仰望着夜空,嚎啕大哭。
在我的记忆里,从来都没出现过爸爸的身影。我很想知道,被爸爸抱着,是一种怎样的感受。
我觉得,单纯就父亲这一角色而言,罗荣应该算是一个好父亲,只是,他太过于执着,反而害了自己的女儿。
没了罗薇的灵魂,郑欣妍忽然痴痴地一笑,跑过去抱住罗荣:“爸爸,我爱你!”
我拿出手机,拨通了秦风的电话,告诉他罗荣和郑欣妍都在这里。
没等秦风到来,离默天便吩咐长毛狗看住罗荣,就带着我离开女高。
刚走出不远,暴雨骤降。
我跟离默天拐进一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躲雨。
便利店有一面很大的落地窗,窗前摆着长桌和高脚椅,我们便买了两盒冰激凌,坐在桌前吃了起来。
草莓味儿冰激凌的香甜口感,在舌尖化开,再沁入味蕾,整个人都徜徉在粉色的幸福感之中。这样美好得体验,拿金山银山给我,我都不换!
我吃的津津有味儿,离默天却始终不动面前的冰激凌。
“快吃啊,不吃就化了。”我提醒他。
他看着我,也不说话,我忽然想起长毛狗的话,他不进不出,是无法吃东西的。
看着他不爽的表情,我努力忍住笑,走到收银台前,从一旁的货架上取下一包口香糖。
付钱的时候,收银员小哥冲我一笑,说:“你男朋友很帅!”
我说:“你也很帅呀,长得像《灵魂摆渡》里的夏冬青,你的眼睛,不会也能看见鬼吧?”
小哥神秘一笑:“你猜呢?”
而后,他把口香糖和购物小票递还给我。
这样的插科打诨,我才不会在意。走回窗边,把口香糖递给离默天,他奇怪地看着我。
“这个你可以吃,甜的,只要嚼,不用吞进肚子里。”我给他解释。
离默天迟疑了一下,将信将疑地接过我手中的口香糖,拆开一条,塞进嘴里,而后,便露出满意的微笑来。
拆口香糖的时候,购物小票不小心掉在了地上,我弯腰去捡,忽然,从桌子地上,猛然伸出一只苍白的小手,“嗖”一下就把购物小票给抢走了。
我吓得踩着椅子就站到了桌子上,指着地上,紧张地说:“有鬼!有鬼!”
离默天低头看了一眼,就从桌子底下揪出来一个四五岁左右的孩子出来。他头发乱地跟草窝一样,身上的衣服也破破烂烂的,脸色青紫,瘦得几乎脱相,显得眼睛更大了,看不出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。
他抬眼看我一眼,我就知道,他是一只鬼。
因为,他的眼睛,是绿色的!
离默天把他拎到桌子上,我吓得赶紧从桌子上跳下来。
离默天说:“把东西还给我们。”
小鬼看着桌子上的冰激凌,吞了下口水,然后把手中皱成一团的购物小票递给我。
我吓得半天没敢接,离默天自己伸手把小票接了过来,然后递给我。
“你可以走了。”离默天打算放了他。
小鬼却死盯着冰激凌,馋的直流口水,久久不愿离去。
我实在看不下去他的可怜相,就把离默天的那盒冰激凌,往他面前推了推:“吃吧!”
小鬼立刻蹲在桌子上,把脸趴到碗口上,使劲儿耸动鼻子,大口大口地吸气。原来,鬼吃东西,真的是只能闻闻味道而已呀!
我看他怪可怜的,就问他:“你的爸爸妈妈呢?怎么自己一个人……不,一个鬼在这里?”
小鬼从冰激凌里抬起头来:“我不知道他们在哪儿。我只有一个叔叔,他把我丢在街角,就不管我了。”
“那你叔叔在哪里?”我说,“我送你去找他。”
小鬼的表情立刻变得沮丧起来:“我不要找他,他会打我,还不给我饭吃。我上次在街上碰见他,把我吓坏了,怕他又打我,可是,他居然看不到我,我好开心!”
“你叔叔怎么那么坏呀!”我气愤了,“虐童是犯法的,我们报警抓他!”
离默天像是实在听不下去了,干咳两声,提醒我说:“他是鬼,警察不管鬼的事情。”
我愣了,是的呢,人间的警察只能管得了活人的事情。
“那么,阴间的警察呢?他们能不能管这事儿?”我问。
离默天摇摇头:“他叔叔是活人,阴差不管活人事。”
我抓狂了:“警察不管,阴差也不管,就任由他的禽兽叔叔逍遥法外?”
离默天看着我,眼神里满是探究的意味:“你想管?”
“如果我有这个能力,我就一定管到底!”
话音刚落,离默天忽然咬破中指,将一滴黑血抹在了我的眼皮上。
再睁开眼睛的时候,天啊,我差点尖叫出声。
落地窗外,好几个青面獠牙的鬼魂,正趴在玻璃上,一脸贪婪地看着我。
我吓面色惨白,趔趄地往后退了好几步,忽然撞到一个沙袋上。刚刚买东西的时候,没注意便利店里有沙袋呀!
我到底撞上了什么?
我的心砰砰直跳,慢慢转头看去,竟看到一双穿着皮鞋的脚,凌空悬在我眼前。
此刻,一个男人正被一条绳子挂在天花板上,眼球外凸地盯着我,他的舌头吐出来老长,口水来不及吞咽,顺着口角流出来,“啪嗒”一声掉在我的脸上。
我恶心极了,赶忙抹了一把脸,跳到离默天身边,伸手就抓住他的胳膊。
他平静地问我:“这里这么多鬼魂,你能全部都帮到吗?”
“我……”我一时语塞。
“人人平等,世界大同”,是我最想要的世界。而现实社会却是阶级森严的金字塔,顶端的权力者总是要踩着底下的那些人。
正如我现在看到的这些可怜的鬼,我有心想要帮助他们,却又心有余而力不足。
“他们为什么不离开呢?”我问离默天。
“有的不愿走,有的不能走。”
他伸手抹掉我眼睑上的黑血,世界又恢复了平静,而我却知道那些鬼魂的存在,再也不敢离他太远。
小男孩儿还在桌子上,吸完冰激凌的气味儿,满足地舔舔嘴巴,才嗡嗡哝哝地说道:“吊死鬼大叔很可怜的。他原先是这房子的主人,市政府下令把这里规划成商业区,但是,开发商给的补偿却少得可怜。大叔不愿意搬迁,开发商雇来几个小混混儿,半夜潜入大叔的房子,把他吊死在横梁上。警察随随便便勘察了现场,就说大叔是自杀,不再追查。现在,这里重建后变成了商店,但是,大叔却一直吊在那里,每天都要体验一遍吊死时的痛苦,哪儿也去不了。”
我听得心里酸酸的:“阴差不是负责把鬼魂带到阴间去吗?怎么没有阴差来接他?”
“地府的阴差人手也有限,接鬼魂,肯定要先捡那些重要的,或者有权有势有钱的鬼去接。不能给地府税收做贡献的,又不在厉鬼名单里,当然要排队。阳间不断死人,阴差每天都很忙。多数时候,这些鬼等着等着,就变成了游魂野鬼。”
小鬼一边听着离默天的解说,一边连连点头:“怪不得没有鬼差来接我呢!”
听说阳间无德,阴间也这么腐败,我气就不打一处来:“这个世界上,难道就没有真正的公平吗?”
离默天还在嚼他的口香糖:“自从人类有思维那天起,世界就不再有真正的公平。”
说来也是,鬼是人死后变的,人间没有真正的公平,阴间怎么可能有?
“那,你帮帮他们吧?”我眨着一双萌萌大眼睛,请求离默天。
离默天瞭我一眼:“我很闲吗?”
“那你教我!教我怎么可以帮助他们,我来做!”我豁出去了,虽然是鬼,但我就是见不得可怜之人以及可怜之鬼。
离默天从口袋里拿出一串翠玉珠子的翡翠手链,递给我:“想帮他们的话,以你现在的能力,还无法做到。你先把他们收进这串手链里,以后再慢慢帮他们。”
我拿着手链,问他:“怎么收?”
离默天告诉我一串奇怪的口诀,我跟着学了,紧接着,就看到,翠绿的翡翠珠子被一颗颗点亮起来,珠子里开始萦绕出一丝黑气。
等到小鬼也钻进了珠子里,我数了一下,十八颗珠子组成的翡翠手链上,有五颗珠子里都有黑气。
也就是说,我的手链里,一共收了五只鬼。